1、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
2、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3、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相关资料图)
4、二、受理、配租: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5、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6、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7、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8、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9、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10、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11、三、配租管理:租房补贴已确定为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报住保办备案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向房屋出租人发放《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房屋出租人持通知单和身份证件到住房办指定的地点按月领取北京廉租房补贴资金。
12、2、实物配租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确定配租家庭数量,根据配租住房面积(户型)将申请家庭分成不同组别,并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排队,确定参加摇号的家庭范围。
1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选中家庭发放《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结果通知单》。
14、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选房家庭发放《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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